1. 網路購票不想用信用卡可以嗎?
本系統目前所提供的網路購票的支付方式為信用卡方式付款,如需現金購票可至超商或現場以現金方式購票。
2. 網路扣款為何失敗?
(1) 請確認信用卡有效期限輸入是否正確。
(2) 如在與銀行端授權過程中發生當機、網路通訊中斷、或關閉授權視窗時,將無法完成扣款。
(3) 可能是信用卡授權發生問題,例如額度不足、尚未開卡等因素,詳情請洽詢發卡銀行。
3. 提供信用卡折扣之比賽,使用該信用卡結帳卻無折扣原因 ?
可能是未完全執行以下兩個訂購步驟,導致無法享有折扣。
(1) 未於票價欄位中選擇優惠折扣方案。
(2) 在結帳時沒有使用符合該折扣之銀行信用卡(含卡別)。
4. 網路購票為何無法點選座位 ?
(1) 請確認是否連結網路。
(2) 請確認瀏覽器版本為: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IE):IE9以上版本。 Google Chrome:Google Chrome 38以上版本。 Mozilla Firefox:Firefox 27以上版本。
(3) 請確認已成功登入會員。
(4) 請確認有選擇票別或折扣。
(5) 請確認是選擇灰色空格,紅色人像代表「座位已售出」,黃色鎖圈代表「座位已被選擇」,藍色代表「已加入購物車」。
(6) 若仍無法完成購票程序,建議改用前往全家便利超商 FamiPort機台選購。
5. 選擇座位放入購物車後卻發生不能結帳原因
在未完成結帳前,該座位仍屬開放訂位狀態,如有其他會員選擇該座位並提早一步進行結帳,該座位將屬於最早結帳會員所有,此時建議您再挑選其他空格座位即可。建議如果遇到熱門比賽請儘快結帳。
6. 如何得知網路訂票是否成功?
系統出現訂單編號即表示訂單已成立。同時,系統亦會寄出「訂單成立通知函」到所註冊的電子信箱。為避免電子信件遺漏寄達,建議您至「訂單查詢」中查詢進行訂單記錄查詢,若查詢到該筆訂單,表示訂單已交易成功。
7. 我買的比賽可否重複折扣?
很抱歉,各折扣限選一種,無法重複優惠。您可依照您的身份以及購買比賽之最低折扣來做選擇。提醒您,每筆訂單限使用一組信用卡號結帳。若您欲購買多場比賽,而這些比賽分別需使用不同信用卡才得以享有折扣,請您分開結帳,以符合信用卡號認證。
⚾預售票個人因素退票
購票方式 |
取票途徑 |
因事退票期限 |
退票方式 |
網路購票 |
超商取票 (未取票) |
比賽日前3天 |
登入味全龍售票網會員服務頁面->訂單查詢->線上退票, 逾期恕不受理。 |
超商取票 (已取票) |
◎FamiPort取票:至全國各全家門市透過 FamiPort 機台辦理退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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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票券 |
會員服務->訂單查詢->針對要退的票券點選【線上退票】 備註:如電子票券已轉贈他人,請受贈者將票券轉回訂購者,才可進行退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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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購票 |
全家便利商店 FamiPort |
◎FamiPort購票:至全國各全家門市透過 FamiPort 機台辦理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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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事退票均需收取票價10%手續費。
※超商取票手續費恕不退回。
※比賽日期兩天內購買之球票皆無法辦理退票手續。
※若為特殊商品組合套票,需連同商品票券一同辦理退票,恕無法單獨退票。
※系統將會於20個工作日內將票款扣除10% 手續費後之金額,退到您網路購票付款之信用卡帳戶或匯款銀行帳戶
⚾預售票因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延賽退票
如遇因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以致比賽無法進行,或主辦單位更改比賽場地之情形;或如因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比賽未滿五局而延期舉行時,一律受理退換票。
比賽完成五局以上即成為正式比賽,如遇因雨延賽,皆不退票。
1.憑原票券觀賞同一場次補賽/原劃位座位為您保留,不須重新劃位,可直接進場觀賞。(補賽更換場地除外)
2.憑原票券觀賞味全龍本球季之任一場次例行賽。(不包含明星賽、季後賽、總冠軍賽)
備註:進場前,須持原票券至票口劃位,當天劃位僅限當場次所剩餘空位,無法確保可換同價位之座位。
3.活動、團體購票之退換票,請洽詢原購票單位辦理。
4.退票辦法如下,請球迷依照購票方式循以下說明進行辦理:
購票方式 |
取票途徑 |
退票期限 |
退票方式 |
現場購票 |
售票口 |
延賽當日 |
持票至售票口退票,現場將直接退還現金。 ◎若當天沒有辦理退票,該張票券觀看原場次(同場地)補賽可保留座位,若觀看其他場次須於賽事當日至售票口重新劃位。 |
網路購票 |
超商取票 (未取票) |
比賽宣布延賽之日起至補賽日1天前 |
登入味全龍售票網會員服務頁面->訂單查詢->線上退票, 逾期恕不受理。 |
超商取票 (已取票) |
◎FamiPort購票:至全國各全家門市透過 FamiPort 機台辦理退票 ◎若期限內沒有辦理退票,該張票券觀看原場次(同場地)補賽可保留座位,若觀看其他場次須於賽事當日至售票口重新劃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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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票券 |
該場次確定延賽後,系統將調整票券日期至補賽日(註),消費者可自行決定是否觀看原場次補賽,若無法觀看請依指示辦理退票。 ◎退票方式:會員服務->訂單查詢->針對票券點選【線上退票】 備註:如電子票券已轉贈他人,請受贈者將票券轉回訂購者,才可進行退票。 ◎電子票券僅可觀看原場次,不得更換為其他場次其他座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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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購票 |
全家便利商店 FamiPort |
比賽宣布延賽之日起至補賽日1天前 |
◎FamiPort購票:至全國各全家門市透過 FamiPort 機台辦理退票 |
※註:若補賽非原場地進行比賽,電子票券將直接由系統於3個工作日內自動退票,如欲觀看之後場次請重新購票。
※因雨或不可抗力因素之延賽退票不收取手續費。
※超商取票手續費恕不退回。
※若於超商使用現金購票,則退票時將直接退還現金。
※系統將會於20個工作日內將票款扣除10% 手續費後之金額,退到您網路購票付款之信用卡帳戶或匯款銀行帳戶。
※若為特殊商品組合套票,若已領取商品後恕不接受退票,該門票僅可觀看原場次補賽。
⚾因雨延賽票券換票說明(即紙本實體票券未辦理退票者)
※退換票場次不包括明星賽、季後賽與總冠軍賽。
※平日延賽票劵觀賞假日球賽,劃位區域以非熱區為主;若希望劃位於熱區或於加價主題日重新劃位,需補足現場票差額即可入場。(視當天預售狀況)
※假日延賽票券劃位視當天預售狀況為主,現場不選位。
觀賽場次 |
劃位方式 |
說明 |
原延賽場次 原場地 |
不需劃位 |
◎持原票券直接入場觀賞球賽 (原劃位座位為您保留,不需重新劃位,可直接進場觀賞。) |
原延賽場次 不同場地 |
重新劃位 |
◎持未退票之票券,於觀賽當天,至售票口重新劃位 ◎現場不選位,以當天預售狀況為主。 ◎若觀賽場次票券已售完,則無法入場 |
其他任一味全龍主場 例行賽場次 |
重新劃位 |
◎持未退票之票券,於觀賽當天,至售票口重新劃位 ◎現場不選位,以當天預售狀況為主。 ◎若觀賽場次票券已售完,則無法入場 |
⚾味全龍球團保留以上退票相關辦法及修改之權利⚾
1. 轉贈人與受贈人皆需為味全龍售票網會員,並使用智慧型手機成功安裝味全龍售票 APP ,轉贈票券功能僅限取票方式選擇「電子票券取票」。
2. 轉送票券前,請至「我的票券」專區->『已取電子票券』內,選擇票券後點選「轉送」,於輸入框內填寫受贈人手機號碼與電子郵件,完成後點選「確認送出」。請注意:送出前請確認資料正確性;另,受贈人未接受轉贈票券前,轉贈人可點選「取回票券(轉送待接收)」,取回該張票券。
3. 受贈人請至「我的票券」專區 ->『未取電子票券』內,確認轉贈資訊後,點選「接受」,該票券即轉錄於『已取電子票券』內;或選擇「退回」,將票券退回轉贈人。
※請注意:受贈人成功接受轉贈票券後,該票券可再次轉送給其他味全龍購票網會員(需使用智慧型手機成功安裝味全龍售票 APP),但受贈人不可申請退票。只有最初訂購會員才能申請退票。
4. 可至會員專區中的【好友名單】新增好友資訊,對方須先註冊成為會員才能加入好友名單儲存好友名單,讓您轉贈電子票券免輸入資訊更方便。
1. 網路購票是否需加入會員 ?
本售票網乃採會員制,購票前請先加入會員,並請先詳閱服務條款及隱私權聲明。請點選「味全龍售票網」首頁右上角會員專區「加入會員」頁面,填寫相關基本資料、經過手機號碼認證後,即完成加入會員動作並可享有會員服務。如不想加入會員可採超商現金購票。
2. 忘記密碼如何查詢 ?
請於「味全龍官方售票網」首頁上方「會員專區」,點選「忘記密碼」填寫相關資料後,系統將於5-10分鐘寄送通知信函至該註冊電子信箱 (email)中。如有重複收到通知信件,以最後一封為準,若仍無法收到信件,請至垃圾信箱查詢是否被歸類至垃圾信件。
3. 如何修改個人資料 ?
請於『味全龍售票網』首頁上方「會員專區」登入會員後,點選「會員服務>修改資料」,即可進行個人資料修改。
4. 為什麼我收不到會員通知函、忘記密碼通知信、下單成功通知函、付款完成通知信?
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
(1) 在申請會員時註冊之手機號碼輸入錯誤,請至「會員服務>修改資料」,再次確認手機號碼是否有誤,並請修改為正確的手機號碼。
(2) 請檢查會員基本資料的email帳號是否正確。
(2) 郵件收件主機的安全機制不同,可能會有延遲的情況發生,建議可於15分鐘後再次檢查信件是否寄達。
(3) 認證信被您的郵件系統誤判為垃圾信,請至「垃圾信件」匣中找尋看看,另建議將味全龍售票系統Email 及客服信箱加入郵件通訊錄或列為信件白名單,減少被郵件伺服器判定為垃圾郵件的機會。
(4) 若需確認訂單是否成功,請於會員服務中查詢訂單記錄,若查詢到該筆訂單,表示您訂單已交易成功。
5. 無法申請會員成功 ?
(1) 如出現”帳戶重複申請”,可能是您之前已加入過會員,本售票帳號、手機號碼、電子信箱皆不可重複使用。
(2) 如仍無法順利申請會員成功,請撥打客服專線:02-2784-1086 由專人為您協助處理。
(3) 可能是電腦問題若仍無法短時間內排除,建議您使用傳真訂票或超商購票方式。
6. 海外人士如何申請加入會員 ?
請選擇居住地為"海外人士",並詳填會員資料。(請填寫護照號碼)。
7. 關於帳號刪除 ?
若需刪除售票網之會員帳號,請向以下窗口聯絡 Utiki.Service6@Aceraeb.com。
立契約書人
甲方: 向乙方購買本契約第一條定義票券之消費者
乙方: 共享棒球股份有限公司(即味全龍職業棒球隊)
負責人姓名:徐文芳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43868585
電子信箱:service@wdragons.com
地址: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77號(天母棒球場)
前言
一、 本契約係依教育部民國(下同)112年6月8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20020007D 號令發布之《運動賽事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制定。
二、 本契約自113年5月22日起公告於乙方味全龍官方售票網(網址:https://tix.wdragons.com,下稱「售票網」)、味全龍官方網站(網址:https://www.wdragons.com/,下稱「官網」)、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機台(下稱「FamiPort機台」)及賽事場所售票口(下稱「售票口」),供消費者預先審閱。消費者於售票網、FamiPort機台、售票口或其他合法途徑(下合稱「購票管道」)購票,或持所購票券入場時,均確認已審閱本契約三日以上,並同意受本契約之拘束。售票日距賽事日未滿三日者,消費者得至前述公告處所充分審閱本契約內容,並同意受本契約之拘束。
壹、 總則
一、 本契約所稱運動賽事票券(下稱「票券」),指乙方在中華民國境內舉辦提供觀賞之棒球主場運動賽事(下稱「賽事」),而公開銷售並向甲方收取對價之無記名式(或記名式)單一場次票券(包含實體票券及電子票券)。
二、 乙方應於購票管道之明顯處,載明票券之票價、運動種類、賽事時間、賽事地點、賽事隊伍、座次、銷售方式、預售期間、優惠方案事項。如甲方認上述事項有任何不明確之情事,得於購買票券前,透過本契約或官網所載乙方聯絡方式向乙方確認。甲方於購買票券時,視為已確認所購買票券之上述資訊無誤。
三、 乙方各場次之販售之票券數量,不超出該賽事場所之法定容留人數管制總量,乙方並保有依法令及賽事現場狀況,調整個別場次票券數量之權利。
四、 季票、套票、公關票或其他非屬本條第一項所定票券範圍內之票種,悉依乙方各該相關規定辦理,不適用本契約之約定。
貳、 賽事內容及其異動
一、 乙方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且對甲方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乙方之賽事廣告內容,於雙方契約成立後,除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外,乙方承諾確實履行。
二、 甲方知悉乙方之賽事舉辦,須遵循相關法令及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下稱「聯盟」)之規範,如因法令、聯盟規範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天候、天災、地震等)致賽事有變更、調整或取消時,雙方同意依本契約之約定辦理。
三、 乙方所舉辦賽事之各該場次可出賽運動員或出賽隊伍,如於賽前發生變動時,乙方應將變動後可出賽運動員或出賽隊伍名單及變動之理由,於官網、聯盟官網或社群平台(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味全龍官方粉絲團、官方Instagram頁面等,以下同)公告之。如乙方未依前述規定為公告者,消費者得依本契約之約定辦理退票。
四、 甲方知悉前述可出賽運動員,係指當次賽事登錄名單之運動員,惟該運動員於當次賽事是否上場,乙方有依賽事策略及運動員具體情況決定及調整之權限,其實際上場與否不構成前項所稱之變動。
參、 購票規定、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 甲方已充分審閱並同意遵循下列購票約定(除本條約定外,詳細購票辦法另請參閱官網或售票網之公告,甲方同意於購票時已經充分審閱之):
(一)單筆購票每次最多選購四張。
(二)甲方得依購票管道之說明或公告,依可適用於該購票管道之支付工具(如現金、信用卡等)購買票券,相關費用及手續費等依各該購票管道公告為準。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已出售之票券,雙方不得要求增減費用。
(三)甲方以信用卡付款時,信用卡之持卡人須為甲方本人,如甲方依本契約約定辦理退票時,乙方將逕向信用卡持卡人進行退款作業,並視為對甲方已履行相關義務。若因持卡人資料不同,致訂單或退換票流程產生任何問題,應由甲方自行負責。
(四)甲方應於購票時確實核對票券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票價、賽事時間、賽事地點、參與賽事之隊伍、座位等),票券一經售出,視為甲方就上述票券資訊均知悉並同意,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換票或退票,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本次交易費用。
(五)甲方應妥善保管實體票券及購票證明,如有遺失、燒毀、破損致無法讀取或辨識等情形,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無法重新開立,請重新購票入場。
(六)賽事場所售票口無法提供網路訂購票券取票服務,請至FamiPort機台取票,或利用售票APP電子取票。
二、 甲方購得之票券,不得以超過票面金額之對價,或將無票面金額之票券定價販售或轉售予他人,若乙方發現甲方有前述情事或疑慮,得逕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規定,向警方或主管機關檢舉。
三、 甲方應透過乙方認可之購票管道逕向乙方購票,切勿透過拍賣網站或其他非正式途徑取得票券,避免成為偽造或變造票券之受害者。乙方並保留認定票券真偽之權利,如因此發生無法進場或其他損害甲方權益之情事,乙方及各該購票管道恕不負責。
肆、 退票
一、 甲方如欲辦理退票時,除依本條約定辦理外,另請參閱官網或售票網之退換票辦法及最新公告,甲方同意於購票時已經充分審閱之。
二、 因甲方個人因素欲退票時:
(一) 退票方式及期限:
購票方式 |
取票途徑 |
因事退票期限 |
退票方式 |
網路購票 |
超商取票 |
賽事日期前三日(例如4月7日賽事,最晚於4月4日 23時59分前可退票)。 |
登入味全龍售票網會員服務頁面→訂單查詢→線上退票,逾期恕不受理。 |
超商取票 |
請檢附「完整票券正本、姓名、手機、地址、會員帳號、訂單編號」郵寄至「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3段9號18樓,宏碁資訊服務-雲票務事業部 收」請以掛號方式寄出,掛號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以掛號以外方式寄送恕不受理。 |
||
電子票券 |
會員服務→訂單查詢→針對要退的票券點選【線上退票】。 如電子票券已轉贈他人,請受贈者將票券轉回訂購者,才可進行退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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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購票 |
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機台 |
至全國各全家門市透過 FamiPort 機台辦理退票。退票服務時間為每日7時至23時。 |
(二) 因甲方個人因素退票時,須收取票價10%手續費。採網路購票者,系統將於20個工作日內,將票款扣除10%手續費後之金額,退到甲方網路購票付款之信用卡帳戶或匯款銀行帳戶。若於超商使用現金購票,則退票時將直接退還扣除10%手續費後之現金。
(三) 超商取票之手續費為超商收取,乙方恕不退回。
(四) 逾前述期間辦理退票,或距賽事二日內購買之票券(例如4月7日之賽事,於4月5日及4月6日購買之票券),除有本條第三項及第四項之情事而得依各該約定辦理外,恕無法辦理退換票。
(五) 如須在超商操作退票手續時,請依超商營業或提供服務之時間辦理,如因超過超商營業或服務時間致無法辦理退票,乙方恕不負責。
(六) 如為特殊商品組合套票,須連同商品及票券一同辦理退票,恕無法單獨退票。
三、 因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延賽之退票:
(一)如遇因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以致賽事無法進行,或主辦單位更改賽事場地之情形;或如因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賽事未滿五局而延期舉行時,一律受理退換票。惟賽事完成五局以上即成為正式賽事,如賽事滿五局以上始因雨延賽,皆不退票。
(二)退票方式及期限:
購票方式 |
取票途徑 |
退票期限 |
退票方式 |
現場購票 |
售票口 |
原賽事當日宣布延賽後,於當日在售票口辦理退票。因故不及於當日退票者,另依官網公告辦理,且至遲應於補賽前一日辦理。 |
持票至售票口退票,現場將直接退還現金。 若未於原賽事當日辦理退票,該張票券觀看原場次(同場地)補賽可保留座位,若觀看其他場次須於賽事當日至售票口重新劃位。 |
網路購票 |
超商取票 |
賽事宣布延賽之日起至補賽日前一日(例如4月7日賽事延期至4月10日,最晚於4月9日 23時59分前可退票) |
登入味全龍售票網會員服務頁面→訂單查詢→線上退票,逾期恕不受理。 |
超商取票 |
請檢附「完整票券正本、姓名、手機、地址、會員帳號、訂單編號」郵寄至「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9號18樓,宏碁-雲票務事業部 收」請以掛號方式寄出,掛號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以掛號以外方式寄送恕不受理。 若期限內沒有辦理退票,該張票券觀看原場次(同場地)補賽可保留座位,若觀看其他場次須於賽事當日至售票口重新劃位。 |
||
電子票券 |
該場次確定延賽後,如在原場地補賽,系統將調整票券日期至補賽日,消費者可自行決定是否觀看原場次補賽,若無法觀看請依指示辦理退票。 退票方式:會員服務→訂單查詢→針對票券點選【線上退票】 如電子票券已轉贈他人,請受贈者將票券轉回訂購者,才可進行退票。 電子票券僅可觀看原場地原場次之補賽,不得更換為其他場次其他座位。若補賽非在原場地進行,電子票券將直接由系統於三個工作日內自動退票,如欲觀看之後場次請重新購票。 |
||
超商購票 |
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機台 |
宣布延賽之日起至補賽日前一日(例如4月7日賽事延期至4月10日,最晚於4月9日 23時59分前可退票) |
至全國各全家門市透過 FamiPort 機台辦理退票。 退票服務時間為每日7時至23時。 |
(三)依本項約定退票者,不收取手續費。網路購票者依本項約定退票時,系統將會於20個工作日內將票款金額退到甲方網路購票付款之信用卡帳戶或匯款銀行帳戶。若於超商使用現金購票,則退票時將直接退還扣除10%手續費後之現金。
(四)超商取票之手續費為超商收取,乙方恕不退回。
(五)若為特殊商品組合套票,須連同商品及票券一同辦理退票,恕無法單獨退票。如甲方未退票而選擇觀看原場次補賽,未發放之商品將於補賽時發放,已發放之商品則於補賽時不再重複發放。
(六)逾前述期間辦理退票,恕無法辦理退票手續,但得依下述換票辦法辦理換票。
(七)如須在超商操作退票手續時,請依超商營業或提供服務之時間辦理,如因超過超商營業或服務時間致無法辦理退票,乙方恕不負責。
(八)活動、團體購票之退換票,請洽詢原購票單位辦理,無法於現場售票口退票。
四、 因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延賽之換票(即未依前項約定辦理退票者):
(一) 前項情形未辦理退票者,得依本項約定辦理換票,換票方式如下(惟持電子票券而延賽者,僅限於觀看於原場地進行之原場次補賽,如係在不同場地補賽,或是欲觀看其他場次之賽事,一律採退票重購方式辦理):
觀賽場次 |
劃位方式 |
說明 |
原延賽場次在原場地進行之補賽 |
不須劃位 |
持原票券直接入場觀賞球賽 |
原延賽場次在不同場地進行之補賽 |
重新劃位 |
持未退票之票券,於觀賽當天,至售票口重新劃位。現場不選位,以當天預售狀況為主。惟若觀賽場次票券已售完,恕無法入場,但可再持該票券至其他味全龍主場例行賽賽事重新劃位觀賽。 |
其他任一味全龍主場例行賽場次 |
重新劃位 |
持未退票之票券,於觀賽當天,至售票口重新劃位。現場不選位,以當天預售狀況為主。 |
(二) 換票場次不包括明星賽、季後賽與總冠軍賽。
(三) 持延賽票劵觀賞假日賽事,劃位區域以非熱區為主;若希望劃位於熱區或於加價主題日重新劃位,須視當天預售狀況而定,並須補足與現場票價之價差。
五、 符合本契約第二條第三項約定之情事,經乙方公告得辦理退換票者,退票之期限為當次賽事完成後一日內,且一律採售票口退票,或重新劃位觀看其他乙方主場例行賽事。前二項約定關於售票口退票及重新劃位之部分,於本項情形準用之。
六、 甲方購買票券非供自用而係轉售圖利者,乙方得拒絕其退換票,不適用本條之約定。
伍、 票券毀損、滅失及遺失入場機制
一、 甲方之實體票券毀損、滅失及遺失時,應出示下列證明,始得入場:
(一)購買記名式實體票券之消費者,應出示購買證明(在賽事場所售票口現場購票者,為實體票券之購票證明聯;網路購票於超商取票者,為超商繳費證明聯;以下同),以及身分證明(甲方附有相片之我國國民身分證、駕照或外國護照)文件正本。
(二)購買劃位式無記名實體票券之消費者,須持有購買證明,且經乙方確認另無其他該場次座位之票券持有人入場時,始得入場。
(三)非持有前述證明文件,或其證明文件不符本項約定者,乙方得拒絕其入場。乙方並保有認定該等證明文件之真偽以及是否符合本項約定之權利。
二、 電子票券因無毀損、滅失或遺失情事,不適用前項之約定,請甲方自行妥善保管電子票券之載具,不得以電子票券載具之毀損、滅失或遺失,或因其他原因無法使用,而要求以前項方式入場。
陸、 入場規範
一、 為維護賽事品質,以及出賽運動員及其他觀賞者之權益,甲方同意遵循下列規範(本條規範未竟之處,另請參閱官網或售票網之相關說明及最新公告,甲方同意於購票時已經充分審閱之);如因甲方未配合本契約及官網或售票網之相關說明及公告,致甲方權益受損時,除甲方所受損害係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所致者外,乙方恕不負責:
(一)甲方入場應出示票券,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每人應持一張票券入場。如實體票券毀損、滅失及遺失時,僅得依本契約第五條約定辦理,恕不補發。持電子票券入場時,須以售票APP出示電子票券QR CODE,不得以照片截圖或列印等方式代替。甲方入場時,請自行確認載具正常運作並保持手機網路暢通,避免無法出示影響觀賽權益。
(二)身高115公分(含)以上之孩童須購票入場。身高未達115公分(不含)之孩童,可由一位購票者免費陪同入場觀賞;一位購票者限帶一名免票孩童,且免票孩童恕不提供座位。
(三)票券限使用一次,於賽事中請妥善保存。如於入場後有中途離場之需要者,須加蓋外出章,憑章再入場,未蓋者視為離場,乙方得拒絕其再入場。
(四)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票券限票面所載當次賽事使用。特定場次賽事(例如但不限於國際賽事或主題日)如有其他特殊入場規範,悉依購票管道之公告為準。
(五)各項優惠票券之使用,應依乙方相關規定,出示相關證件(例如:學生證、身心障礙手冊、身分證或其他證明文件。)購買或兌換,並於入場時出示相關證件;如未攜帶證件,乙方得拒絕入場,請至售票口補票後再行入場。身心障礙者之陪同者,請與身心障礙者持票券一同入場;如有乘坐輪椅者,請至現場將由工作人員協助引導至指定區域觀賽。
(六)若因場館現場設備調整,或容留人數變動,或因其他突發情事導致座位有更動之必要時,乙方保留更換座位之權利。
(七)甲方攜帶孩童入場時,應全程陪同並妥善照顧,避免意外發生。
(八)如患有心臟病、氣喘、癲癇或其他疾病或孕婦,務請評估自身情況及相關風險後,再入場觀賞球賽。
(九)甲方知悉其自身及所陪同之未成年人(或無行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均為自願入場,並了解運動賽事本身有一定之導致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受損害之風險。甲方入場觀賽時,視為同意並承擔其自身及所陪同之未成年人(或無行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在賽事場地一切活動及過程中(包括但不限於熱身練習、賽事進行、中場表演、餘興節目或散場等),可能發生之一切潛在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因球員動作、飛球、斷棒、肢體推擠或碰撞、拋射彩帶、拋送贈品、及其他觀眾之行為,導致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之風險。
(十)未經聯盟或乙方准許,甲方不得使用攝影器材於場內錄影,或使用相關儀器蒐集球員資料。
(十一) 甲方入場時,視為無條件同意聯盟及乙方對甲方及其陪同入場之人員(包括但不限於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及陪同者等)之肖像、聲音及動作等,以網路直播、電視轉播、錄音廣播、攝影、錄影、錄音或其他類似方式,進行全部或一部之重製、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其他利用,且得不受地域限制、永久性且無償利用或授權他人使用。甲方及其陪同入場之人員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聯盟及乙方就前述肖像、聲音及動作者進行刪除、遮蔽、處理或停止授權或利用。
(十二)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如導盲犬等),甲方不得攜帶動物進入球場。但經乙方另行公告之場次(例如主題日等),且符合乙方公告內容及賽事場地相關規範者,不在此限。
(十三) 甲方不得攜帶任何政治性標語或旗桿、大型旗幟與標語、槍械、刀劍、瓦斯汽笛、鞭炮、樂器、或容易製造噪音之加油器材、及其他危險物品或違禁品入場。
(十四) 賽事場地內部及周遭禁止吸菸,且禁止拋撒紙花。為維護賽事場地整潔,離場時請將垃圾拿至垃圾桶丟棄,請勿隨意丟棄。
(十五) 甲方應遵循聯盟及乙方關於場地及賽事之相關規範及現場人員之引導或指示,不得有任何妨礙賽事正常進行、非經乙方同意而與球員或啦啦隊員接觸、以任何方式展示具攻擊性之標語、蓄意推擠、叫囂、酗酒、穢言、公然聚賭或其他滋擾之行為。
(十六) 防疫期間,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入場時配合相關防疫措施,並落實個人防護措施,包括但不限於配戴口罩、量體溫、酒精消毒。
(十七) 甲方違反本契約約定者,聯盟及乙方得拒絕甲方入場或行使票券之權利,並要求甲方離場;情節重大或影響公共或他人之安全,或有侵害他人權益之虞時,乙方將移請警方處理。如因而造成賽事延宕,或造成乙方之損害,甲方應負賠償之責任。
二、 就本契約之解釋適用發生疑義時,乙方保留解釋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及相關規定,以售票管道或社群平台之相關規範、公告或說明為主,甲方同意於購票時已詳閱前述規範、公告或說明。
柒、 保險
一、 聯盟已向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為新臺幣六千萬元。
二、 前項約定之保險項目及金額如下:
(一)每一個人體傷責任:新臺幣三百萬元。
(二)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新臺幣三千萬元。
(三)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新臺幣二百萬元。
捌、 消費爭議處理機制
甲方如有票券消費相關疑義,可透過乙方服務信箱service@wdragons.com或電話(02)7755-1999向乙方提出,並宜詳述相關經過及檢具相關事證,以利乙方查證。乙方將於收到甲方通知後儘速釐清,並向甲方提出說明,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置。
玖、 一般條款
一、 本契約未竟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聯盟規範辦理。
二、 本契約內容如有異動,依購票管道公告為準。除本契約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而變更,或其變更為有利於消費者權益之變更外,已出售票券之權利義務,悉依出售時之契約版本為準。
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因本契約之解釋適用發生爭議,雙方同意本於誠信原則友善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惟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或民事訴訟法有關管轄法院之規定。